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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經濟部中小企業處

 

因應產業型態改變及新興產業興起,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今(110)年10月底完成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」修正草案預告作業,修正內容包含:
 

一、調整辦理勞工健康服務的計算基準
原規定是以事業單位同一工作場所計算勞工人數,因認定上較易衍生爭議,故刪除條文內「同一工作場所」要件,改以事業單位全體勞工人數計算。


二、可採取多元模式辦理勞工健康服務
考量部分事業工作型態及風險相對較低,且具分散性質,增訂特定類型事業單位得以訂定勞工健康管理方案模式辦理。舉例來說:A企業如屬風險相對較低之第二類或第三類事業,且工作場所或營業據點具有分散性質者,其健康服務採行措施,就可透過訂定勞工健康管理方案據以執行;但為了確保勞工健康照顧權益,仍應該維持法定基本之臨場健康服務頻率。


此次修正除提升勞工健康保障外,亦兼顧企業營運特性,提供彈性作法以利業者遵循。


小提醒:
有關勞工健康服務事項,內容包括勞工體格(健康)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、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、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、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與勞工之健康教育、衛生指導、身心健康保護、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及實施。



欲見詳細法案說明可參考:預告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」修正草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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